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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4S店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批发零售
4s店是集汽车销售、维修、配件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销售店。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 4s店是1998年以后才逐步由欧洲传入中国的舶来品。由于它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一度被国内诸多厂家效仿。

汽车4S店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2,汽车4S店属于什么建筑用途

汽车4S店的建筑用途属于营业场所,也就是商业用途因为按照现在的划分,经营类的都属于营业场所,也就是商业的性质,现在建筑分为仓库、厂房、商业、居住和公共建筑,汽车经营店只能属于商业
私人企业
汽车4店为商贸服务业,4S店建筑属商业用途。“人员密集型场所”是消防管理部门对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划分标准,不是建筑物的法定用途。
商业用房,商业门市

汽车4S店属于什么建筑用途

3,土地性质是综合用地可以建汽车4S店吗

工业厂房及综合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工业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一般以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00/25万为宜;但拥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规划人均工业用地面积指标一般在10--25平方米之间,但拥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平方米。特大城市,由于城市总用地紧凑,工业用地面积大致在18平米/人以下。
土地使用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但实际上,很多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用地者会根据市场的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比如工业用地,可以在外面建一些铺位出租。更有甚者,整体租给别人建4s店,从土地出让合同的角度看是不适合的,但因行政成本高,一般民不告,官不理。所以,你将工业用地租给别人建4s店,只要没有人有异议,没人干预你,有人告了,就有相关部门去管。如果要转让,则不行。

土地性质是综合用地可以建汽车4S店吗

4,汽车4S店的性质它是汽车企业是什么关系

厂商与4S店产生直接贸易 关系,4S店通过加盟的方式加入产业链,且汽车厂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如原厂配件、维修器材、专业保养人员等)是一级经销商。  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它拥有统一的外观形象,统一的标识,统一的管理标准,只经营单一的品牌的特点。它是一种个性突出的有形市场,具有渠道一致性和统一的文化理念,4S店在提升汽车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形象上的优势是好的。  汽车4S店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厂家,基本经营活动都在为生产厂家服务,为把汽车及配套商品快速而有效地从生产厂商手中流通到消费者手中努力,为维护生产厂家的信誉和扩大销售规模而勤劳工作。在当前的市场形式下,汽车经销商没有实力像电器经销商一样与厂家平等对话,处于比较的弱势地位。还有中国汽车市场的不成熟性也直接造成了汽车4S店的扭曲,以销量换利润,以维修和保险赚资金成为众所周知的现象。
都不是,相当于代理商,负责代理汽车销售,提供材料,配件,每年年终反点回来。
都不是,是合作关系。
4S店是集汽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销售店。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 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汽车4S店基本成为汽车厂家的附庸

5,土地性质的问题

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共分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10大类及其代号分别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水域和其他用地(E)。其中居住用地包括纯住宅用地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小学、中学、菜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还包括道路用地即小区内的道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用地又可细分为:行政办公用地(C1)商业金融用地(C2)文化娱乐用地(C3)体育用地(C4)医疗卫生用地(C5)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文物古迹用地(C7)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8)。 土地相关概念: (1)毛地:毛地主要指城市中需要拆迁而尚未拆迁的土地。 (2)生地:生地是指可能为房地产开发与经常活动所利用,但尚未开发的农地和荒地。 (3)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内。 (4)炒地皮:对到手土地使用权的转售。以法定最低投入进行开发为前提。涉外房地产经营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在我中国占有、使用或经营房地产。晒地皮一般是指:土地投机商对某地段土地预期地价呈上涨定势的评估无疑的前提下,买下地皮(即土的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到地价到达预期价位才出售牟利,以获得囤集土地的高利润的行为。后者为短期倒卖。 (5)挖顶:通常指承租房屋的住户在搬家退租时,将不易拆除的装修及不便带走的家具等作价的抵级新的承租房使用。 (6)绝卖:指房屋典期届满后,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以致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一般指典当期满不赎,逾期10或30年的成绝卖。对有绝卖条件的典当关系,双方同意回赎的,允许回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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